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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玉环的一家小加工厂工作了两个月:因为我要送孩子回学校:我提前三天辞职了:我没有上班:为什么老板还打电话给我上班:为什么客户打电话给我上班:还说客户忙于产品:老板也没有雇人:还说客户会被罚款:我想他在威胁我:我怎么办?

讨薪 2023-12-05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答:被以这种方式威胁可以保持无视的态度应对。
    首先,需要了解清楚口出言论当事人的身份。如果是领导,可以做主,管理事情的,对方身份是以企业为基准可以代表企业行为,那么保留证据录音,信息等材料。
    当事人身份为普通员工可以无视他的言论。
    其次,自己实在气不过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可以怼回去,告诉他“无论你是领导还是员工,你都是在为企业做事,你以你个人的身份因为可以解决的小事,把自己搭进去,老板赚钱你来背黑锅图什么。

    最后,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没有发生实质性动作所以警察和监督部门无法立案,只能通过自己的智慧来解决问题,保留证据,心平气和化解矛盾。
  • 受到威胁要向及时搜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后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治安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后依法进行侦查,搜集证据进行破案惩办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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