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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成立,甲出资20万人民币,乙出资30万人民币,丙出资50万人民币。公司总资产100万人民币。公司存续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负债150万元,请问,股东应如何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 2023-12-06 15: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而不需承担公司债务的无限责任。因此,当公司负债时,股东只需承担其出资额范围内的责任。 在这个例子中,甲、乙、丙三位股东的出资额分别为20万、30万和50万,总出资额为100万。当公司负债150万时,股东只需承担100万的出资责任,即每位股东分别承担20万、30万和50万的责任。 如果股东的出资不足以清偿公司的债务,则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股东提供额外的赔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责任仍然是有限的,他们只需提供与其出资额相当的赔偿。 但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可能会导致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在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债务超过公司资产,股东不需要承担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
  • 你好,股东应该按照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你好,这边是否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呢
  • 你好股东应该按照处置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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