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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老板拖欠工资,然后说是12月初发放工资,但是已经快月中了还是没有发,请问这算什么?

讨薪 2023-12-06 14: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讲一下具体情况吗?TXC
  • 你好,请问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约定一个双方都同意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投诉;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其依法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算拖欠工资,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应当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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