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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23年6月1日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面包车我父亲是定义为机动车的电动车,头部受伤左侧身体活动受限,大脑精神受损,左眼失明,昨天进行身体的鉴定,鉴定的说我们还可以申请精神和眼睛的鉴定,然后取这三个的最好鉴定是这样吗,我父亲今年78岁,身体大概鉴定到8级或者7级这样,伤残赔偿大概可以拿多少,后期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9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伤残等级以及责任的划分来进行赔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法定赔偿项目:
    1、 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营养费;
    6、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7、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8、后期治疗费
    9、精神损害抚慰金;
    10、交通费;
    11、住宿费;
    12、后续治疗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法律分析:
    1.需要在车祸之后要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之后的赔偿是多少就能够清楚了,符合赔偿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关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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