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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通知收房,但竣备证迟迟不下来,应该找那个部门

开发商违约 2023-12-09 1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协商敦促开发商办理,对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合同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办证且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业主可以解除合同,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交房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必须收房。开发商会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
    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 交房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必须收房。开发商会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
    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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