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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的时候,合同写了保险跟车,那我商业险能退吗?

保险赔偿 2023-12-20 15:1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商业车险是可以退的,如果还在保险犹豫期内,保险公司需全额退回保费,如果过了犹豫期,那么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已生效时间核算应退保费,且如果被保险车辆已经报案或索赔过,保险公司是不允许退保的。
  • 您好,按照通常理解,车辆上保险报告已购买的商业车险和车辆强制性,所以不能要求退的,除非双方明确约定车辆保险仅限于车辆强制性。
  • 您好 商业险部分,随时可以退,按天计费,但是!发生理赔的商业险严禁退保(拒赔也算,单自己报案后自己撤销的不算)。
  • 看双方是否约定商业保险一样跟车。约定了就不该自己去退。
  • 卖车的时候,合同写了保险跟车,那我商业险不能退
  • 您好可以具体聊聊 这边可以协助到您
  • 你好,详细叙述一下具体案情谢谢
  • 你好,给你专业的法律建议
  • 法律分析:商业险可以退保,交强险不可以退保。退保要满足下列条件:
    1.保单须在有效期内;
    2.车主重复投保了车险;
    3.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4.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商业车险订过了可以退保,但需要符合条件。只有在有效期内没有被保险的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的保险才能退保,从险企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退保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卖车时可以退商业车险。退保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车险保单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3、投保人重复投保保险的;
    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5、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准备二手车交易需要的材料;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你好。合同写了保险跟车,是什么保险跟车,如商业险跟车,原则上是不能退的。如无法确定可以去保险公司问问。
  • 可以让下家支付,要看具体情况,可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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