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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核电站劳动者,在工地上干活8天,因为忘记挂安全带,就被公司清退了,而且公司规定新员工有三次违规机会,这样清退有补偿吗?请回复,急等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1 18: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金。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找劳动监察大队调节处理
  • 你好,这个违反公司规定可能是无法拿到补偿的
  • 你好,相关规定,您已经违反三次
  • 晚上好,这是可以跟公司协商的
  • 可以,并且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可以,并且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要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要是确定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话,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是确定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话,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我国劳动法也有相关的规定,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月平均工资的话,例如高于三倍的,则需要支付三倍的补偿金。
    劳动者入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话,则按照一年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的话则按照半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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