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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爸爸是黑户,孩子医保的监护人怎么改

社会保险 2023-12-12 17: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的
  • 法律分析:更改法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律分析:更改法定监护人的途径主要有:
    1、对于监护人的确定有意见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对此指定不服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对于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当事人和民政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 在我国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协议变更,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变更孩子的监护人。这里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包括:父母、兄姐、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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