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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干了8天然后辞职了他跟我说没有工资

讨薪 2023-12-18 14: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要上班了,不管几天,都要付工资,不付工资就是违反劳动法。
  • 工作地点在哪个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你好,拖欠工资的情况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超市干了8天,也是有8天的工资的。
  • 实际工作的工资应当支付的
  • 应该支付8天的工资的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投诉。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要辞职,可超市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若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加付赔偿;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在超市干了8天老板不给工资,在你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是无法投诉的。而且一个月试用期内你就辞职了,不符合超市的招人标准。此外,你这个不是属于日结的工作,从你的角度可能觉得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但从超市的角度可能觉得你不符合他们的招人标准。
    因此,你这种情况投诉是无效的,建议你另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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