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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用我的账户代收款违法吗

债务追讨 2023-12-14 13:44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借用被人账户代收款是违法的,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如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犯罪的,则持卡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您好,如果对方征得您的同意且收款为合法钱款则不违法
  • 您好,可能涉嫌经济违法,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咨询
  • 你好!这不可以的,这对你来说风险很大的
  • 你好,不是自己亲人,不要出借自己的账户
  • 你好你这边具体情况说什么是什么情况好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代收什么钱
  •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您好,可以协商,不行就通过途径
  • 别人借用我的账户代收款违法
  • 你好,给你专业的法律建议
  • 您好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 法律分析:借用别人账户代收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银行相关业务管理相关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如果将银行卡及其账户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法律纠纷的,法律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同时,如果出借人是非经营性存款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出借人是经营性存款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 借用别人账户代收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银行相关业务管理相关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如果将银行卡及其账户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法律纠纷的,法律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同时,如果出借人是非经营性存款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出借人是经营性存款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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