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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如果恋爱期间对方明明是离婚,但他一直说自己没结婚,期间的消费,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去年我给他买了一部苹果电脑,还是网贷给他买的!去年在她生病期间,我所有的消费都是网贷!已经超出了我的正常生活水平!我现在都是负债累累! 她的婚纱照我都有:还一直强调都没结婚:还一直骗我让我问我家人要钱给他买这买那; 我如果以这三个条件:1.婚纱照;2.结婚视频;3.他一直强调他未婚!这三个理由有胜算吗? ​我的意思是对方隐瞒婚姻状态和我谈恋爱,我提出分手之后,还能要回来恋爱期间消费的钱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12-14 14:1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自愿的比较难。如果认为对方以恋爱为名索取或骗取财物,可以追回。
  • 你好,可以要回你们恋爱期间的消费费用的。
  • 你好,根据描述可以要求对方退回财产
  •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归还的。
  •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要回来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的
  • 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通常包括彩礼及嫁妆所引起的纠纷。
    就本案而言,双方因恋爱期间出资购车及转账而引发的财产返还纠纷,亦应认定为婚约财产纠纷,而非赠与合同纠纷,应当参照彩礼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就是婚约财产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就是婚约财产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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