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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有签约工积金缴纳时间为派遣日期,我2018年入职公司到现在,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在2018-2019未帮我缴纳1年公积金,现在要求公司补缴,公司多长时间不补缴,我才能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主张N+1赔偿呢?我还什么发起通知?该也么做才能保护我自己权益!

劳务派遣 2023-12-15 10:5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仅以用人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为由,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即时解除情形。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如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对于不需提前三十天而即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符合以下相应的条件。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而社会保险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不属于社会保险范围。
  • 你好!公司不缴纳公积金不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
  • 你好,根据你描述可以维权的啊
  • 你好,你随时都可以要求补缴
  • 你好!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 法律分析:可以补缴也可以不补缴。第一,断交一个月,是允许进行补缴的。因为辞职或是离职,导致中间断交一个月,这对于社保累计年限的计算,是没有影响的,到了新的用人单位,可由新的用人单位协助办理续交手续,断缴的一个月,也可以由用人协助办理补缴或是自己去社保部门办理补缴,办理补缴时需要离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与单位协商处理,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公司不能补缴,保存好劳动合同,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你好,劳动者以公司不补缴公积金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申请不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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