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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算社保吗?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社会保险 2023-12-21 15: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险是社保的一种,即工伤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那些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患病或其他不幸事件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提供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应届生身份,一般来说,只要你在毕业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你通常会被视为应届生。因此,如果你在毕业前没有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保,包括工伤险,那么你通常会保留应届生身份。 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在一些地方,如果你参加了工伤险,可能会被视为参加了社保,这可能会影响你的应届生身份。因此,建议你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是社保。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与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有关
  • 法律分析:通常可以,工伤保险是属于社保的一种保险,而商业保险是社保的一种有力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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