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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婚前花10万首付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们马上要结婚了,房子还有30年的贷款年限,名字加不上,请问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呢?

房屋产权 2023-12-18 09: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写一份财产协议保障自己的利益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共有的
  • 你好你们双方是在哪里呢
  • 1、全款房产婚前加名可考虑做婚前财产公证 如果婚前房产是其中一方全款购买的,为避免婚后发生财产纠纷,双方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加名,小编建议可以考虑婚前财产公证。另外要注意婚前加名,有两种途径:一是以赠与的方式加名,夫妻双方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是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加名,双方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无论是赠与还是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加名,都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2、按揭房产婚前加名先还清贷款 全款买房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都不容易,如果是贷款买房,都要用房子做抵押,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相当于把房子分给了除银行及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银行的利益会受损。所以在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必须经过银行同意。
  •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女方书面约定为共同财产获取最大利益。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成为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书面约定为共同财产,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或去房管局进行登记。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
    一、二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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