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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过了,二审快开庭,再开庭当日可否再堤供新证据

刑事辩护 2023-12-18 09: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供,但要说明该证据为新证据。
  • 你好,法律快车为您解答!

  • 法律分析: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 【法律分析】
    庭审结束后被告是可以提交新的证据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同时: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 开庭后是可以提交新的证据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进行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没有办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允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的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允许并依照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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