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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跟前男友分手了,然后现在前男友一直骚扰他的生活,还跟他父母打电话,首先女生在他身上并没有占到仁和便宜,这两个人是从学校开始谈的,也就一年多,到现在,现在分手了,男生一直在闹,甚至影响了女生和其父母的正常生活

同居 2023-12-19 2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分手后前男友一直纠缠不休可以报警。如果构成骚扰行为,严重影响到生活,就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法律分析:和前男友分手对方还一直骚扰女方女方可以报警。对方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由此造成女方损害的,受害一方还可以依法获得相关的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分手后前男友一直纠缠不休可以报警。如果构成骚扰行为,严重影响到生活,就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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