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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办理房产证买卖了,现办理房产证维修基金谁缴纳

房屋产权 2023-12-21 13: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下谁的证了!或看合同有无约的!
  • 你好,看合同的约定由谁承担。
  • 看双方买卖协议如何约定
  • 购房者购买新房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在业主交房前缴纳,但是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用,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办房产证需要交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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