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乙有100万元的债权,乙应于2023年3月15日履行债务。 3月15日甲要求乙还钱,乙声称没钱,并且于3月20日将目前自己名下仅有的财甲→2 产两辆汽车进行了处置。乙将一辆市值30万元的汽车赠送给了亲戚丙,将另一辆市值20万元的汽车以3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另外,甲于3月25日发现乙对戊有50万元的债权且己经到期,戊仍未还钱,乙既没有催告也没有起诉。随后,甲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与丙之间、乙与了的行为,另外,甲还要求代位行使乙对戊的50 万元债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甲要求撤销乙与丙之间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分) (2)甲要求撤销乙与丁之间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分) (3)甲要求代位行使乙对戊的50 万元债权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分)

债务追讨 2023-12-25 11: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合法,存在到期的债务,采取赠送的方式无偿转让财产并且影响到债权人实现的,视为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2)合法,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 (3)合法,甲乙,乙戊之间皆存在有效到期的债权,乙不主张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甲实现的,债权人甲可以向戊提起代为权诉讼。
  • 你这是什么意思,帮你写作业,我们没这个义务你去看民法书籍。债权人撤销权,和代位权这两篇课文。另外丁的问题不用管是否知情,只要考虑市场价值和购买价值之前差距是否巨大,一般情况下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为合理价值。否则就认为价值差距过大,不合理,应当认定为应当知道。具体你自己好好看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