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双方离婚房子归一方办理过户。需要双方都到现场吗?还是一方也可以?都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4 17: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子办理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具体咨询房管所。
  • 需要双方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

  • 1、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应当首先办理财产分配公证或者有法院判决书。应当凭这些有效的证书首先到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获得产权的一方应当取得变更登记后的新的房产证。这样就名副其实,对房产有处分权。
    卖房过户就会水到渠成,名正言顺,当然就不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签字了。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再进行卖房过户,这是正常的手续,不可倒置。否则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不会积极配合造成棘手的麻烦。
  •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