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伤死亡职工,其父母抚恤金一次性计算方法

其他 2015-05-19 05: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养老保险死亡赔偿新政策土葬的有丧葬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 所谓正常死亡,是因病死亡,因病死亡和因工死亡是不同的死亡待遇标准,工亡职工近亲属享受了因工死亡待遇,不可以在享受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待遇!为何不能享受,很简单的道理,因工死亡不是因病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配偶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40%计算,其他亲属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30%计算。
  • 1、丧葬费,为6个月的本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总的抚恤金不得高于工亡职生产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应该有40万左右。 如果职工所属单位是国企,还可以和单位谈一下,可能争取一点费用。 以上是国家规定的肯定有的相关待遇,但是一般情况下,职工家属可以向单位反映困难,请单位提供一些其它方面的支持,这个就不好说了,和单位性质、影响力什么的关系很大。 正常来讲,大企业、国企业为了减少社会影响,会答应一些条件,中小企业、私企就不好说了。灵活把握。
  • 配偶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40%计算,其他亲属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30%计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