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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二婚结婚半年,因为孩子的原因,女方提出离婚,10万彩礼能要回来吗?

彩礼 2023-12-25 15: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法律如果结婚后如果已经生活在一起,彩礼可以不用退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针对婚礼费用和彩礼,但双方可以本着公平、自愿原则协商、或者调解。如若不成诉讼解决。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权,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您好,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很难退回彩礼。符合特殊条件的话,能退回一部分,司法实践中判定不太一致。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双方结婚时间短,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钱。
  • 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离婚不需要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民法典》规定离婚要求彩礼返还,只有三种情况下彩礼才应当返还,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彩礼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况外,无须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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