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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里签约的完成,我想让装修公司翻工

装修纠纷 2023-12-25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1、投诉;2、调解部受理;3、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4、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

  • 1、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相互协商,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问题发生了要与装修公司积极协商解决
    2、业主和装修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后,要签定合同工期延期补充协议书,明确利和义务,工期和赔偿金额要以文字形式落实,双方签字认可
    3、如果双方能协商,则按自愿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并要求装修延期的赔偿
    4、法院起诉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装修合同书,付款收据和你所遭受损失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装修签了合同未开工还能退,但是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装修合同是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并且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双方接下来按合同上说的履行,是不能退的。
    若在签了装修合同之后,一方因为其原因而毁约的,则构成违约,就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业主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合同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不管有没有开工,还是在工程进展中反悔,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工程还没有实际开始,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协商一致了,那就有可能免去违约责任。要是没办法协商的,只能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处理方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合同的签订前提是双方平等且自愿,一方如果想解除合同必须通过双方协商或者另一方有违约行为才可以解除,否则单纯的解除合同是违法行为。
    签订完合同之后双方应对合同当中的任一条款认真履行,履行条款是双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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