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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给我股东百分之二,倒闭了要不要担责任,挂名而已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28 09: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登记为股东,有些责任是需要承担的,即便是挂名的。
  • 你好,具体情况还需要电话详细沟通后,才能更好的分析
  • 需要按照股东身份履行责任
  •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实际出资人未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挂名股东在公司债权人的请求下,要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公司倒闭,原则上与公司的股东无关,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法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是没有股份的。若是法定代表人,若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者是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挂名股东要对外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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