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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共5个子女,两个已去世,2个不赡养,只有一个女儿再管,请问该怎么起诉

赡养 2023-12-29 14: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再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费用和证据资料,最后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
  • 你好具体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 你好,具体情况再了解一下
  • 可以帮您梳理材料进行起诉
  • 可以起诉,这里起诉的主体应该是老人本人,而不是其女儿,女儿可以代理。女儿实际上也是被告。法律上,儿子和女儿都有平等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 法律分析:如果儿女在一个地方的,到儿女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在一个辖区的,可以在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追索赡养费的,需要将所有子女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可以起诉,这里起诉的主体应该是老人本人,而不是其女儿,女儿可以代理。女儿实际上也是被告。法律上,儿子和女儿都有平等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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