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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人打伤了公安局给我做完司法鉴定不给鉴定报告合法吗你好被人打伤去公安局做司法鉴定,说是轻微伤不给鉴定报告合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30 15: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轻微伤也得给鉴定报告,复印件也可以
  • 伤情鉴定的结果是什么呢,告诉你没有
  • 您好,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 法律分析:被人打伤,在报警后,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被人打了报警以后,应该要求警方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才能够为今后的案件侦查提供相关的证据。所以应该依据警方指定的司法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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