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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到期最后一天必须要加班吗?

讨薪 2024-01-04 10:1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辞职期间可以不用加班,无论是否辞职劳动者都有权利拒绝加班
  • 你好,这个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的G
  • 辞工到期最后一天可以不用加班A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加班费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进行
  • 你好这个是需要去配合的
  • 你好,这个是没有规定的
  • 法律分析:辞职的最后一个月有休息日,若休息日需要上班按加班处理,加班可调休,若无法调休按照加班费用支付。按照规定时间递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内交接工作完成即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有加班未调休的正常调休,若这个月存在加班,且加班不能正常调休的,需支付加班费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不需要。无论是辞职期间,还是正常的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都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劳动者都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而且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协商一致,随意让劳动者加班或者变相强迫加班,由此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律分析:最后一天还是要上班的,办理离职手续不能占用上班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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