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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关于借名贷款应该由谁承担还款的的问题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2-31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名贷款法律责任一般由名义贷款人承担,有以下判断标准:
    1、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是否出现代位权、撤销权、买卖不破租赁等法律规定的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
    3、名义借款人是否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中应当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因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应当是合同中的借款人承担责任,实际用款人不作为该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名贷款,就是用他人的名义为自己贷款,取得资金。自己不符合条件或者所需要的资金超过自己能贷款的数额等。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仅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
    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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