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刘律师,我是邯郸永年的,,但是我嫁到了,鸡泽县,能去邯郸法院起诉吗

其他家事纠纷 2024-01-02 11: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是遇到你好现在是遇到什么纠纷了你好现在是遇到什么纠纷了呢如果是离婚的话需要再被告你好现在是遇到什么纠纷了呢如果是离婚的话需要再被告注册地法院你好,现在是遇到什么纠纷了呢?如果是离婚的话,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你好,你想起诉什么?管辖法院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
  • 如果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有以下情况的需要去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起诉离婚的,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对方户籍地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我们那有一个女的是在县级法院起诉的
    具体流程是:
    一、一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与诉状,提出离婚诉讼;
    一、一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与诉状,提出离婚诉讼;
    二、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二、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三、法院开庭审理,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三、法院开庭审理,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