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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婚后父母全款给买了一套房,是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8 16:4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内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己方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如果房屋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应考量出资方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能证明该出资系对子女双方的赠与的,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当然,由于另一方未对出资作出贡献,在离婚分割份额时会相应少分。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你好,登记在男方名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 你好,我是赵律师,父母出资买房视为赠予,应根据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记在谁的名下,如果属于男方父母单独赠予男方,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没有特殊约定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了套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是男方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归男方所有,那么房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双方没有上述约定,男方父母也没有表示房产只归自己儿子所有,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房产是否是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由夫妻共同出资,或者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由夫妻一方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或者由父母购置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若父母在双方婚前购买的,则认定为其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若为结婚登记后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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