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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千 利息一个月一百五。第一次贷款要了我一千一担保费 中间还进去过又套先出来 没有要我担保费 但是要了手续费一百五我现在 发现他不是公司贷款 是个人贷款走了贷款公司的名义 向我放贷 我想知道现在利息还了一千多 我还有必要还他本金与利息吗

其他 2024-01-02 23: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约定利息,按约定利息计算;
    2.如果没有约定利息,但约定还款时间但未按时还款,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如果什么都没约定就没利息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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