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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了工伤认定 自己可以自己再去申请工伤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4-03-20 16:1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已经申请 了,你就等待结果,结果出来了计算一个赔偿金#
  • 既然公司已经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你自己就不需要申请了。
  • 既然公司已经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你自己就不需要申请了
  • 你好,公司申请了工伤认定,你就不需要申请了啊
  • 您好,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 你好,伤到哪个位置来确定的
  • 申请再次工伤鉴定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再鉴定的事实和理由、伤病治疗、初鉴、申请时间(单位申请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本人签字);
    3、工伤残疾鉴定申请表再鉴定一份;
    4、确定工伤决定书;
    5、市级工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级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6、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7、相关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医疗病历、实验室报告、影像检查报告、住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
    ;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8、医疗结束后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职工自己可以去做工伤伤残的鉴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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