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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24小时释放,可是手机并没有归还

刑事辩护 2024-01-04 09: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请问下具体情况如何的呢
  • 你好目前释放后有什么措施?
  • 若手机中有关于案件情况的,手机属于涉案证据,在取保期间是不会给你退还的,等到案件审结后,手机会退还给本人或者其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比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法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你好,建议督促警方处理的

  • 法律分析:如果是刑事拘留,被拘留15天释放,释放的当天就应当归还;如果是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还不能归还,只能案件结束以后,手机与案件无关才能归还,否则就没收。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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