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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男方的一些把柄,要求男方把婚前房产过户给她,并且要求男方还完房子的贷款,并威胁说如果不同意就去家里闹,我想咨询下,如果打官司的话,男方有权利不给房子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8 13: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法律,若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可以不分给对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根据民法典,是有权不给房子的,如果女方的行为涉及威胁、恐吓等违法行为,男方可以报警处理。
  • 您好,男方这是婚前财产,当然有权利不给女方。女方之所以提出这些要求,是因为有男方的把柄。
  • 你好,有权利不去配合女方,涉嫌敲诈勒索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不给房子的
  • 男子可以不给女方房产
  • 您好,你们双方目前离婚状态还是分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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