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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深圳工作了4年,辞工回家了,现在在东莞上班,还能去深圳领取失业不就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1-12 19: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在深圳工作了4年,辞工回家了,现在在东莞上班,还能去深圳领取失业不就金吗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你好,这个是可以申领的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法律分析:深圳失业金如何领取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深圳失业金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金一般指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 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在深圳工作了4年,辞工回家了,现在在东莞上班。因此,你不能领取深圳的失业保险金。 如果你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你可以向东莞的社保机构咨询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政策,了解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同时,你也可以积极寻找工作,以尽快摆脱失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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