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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交了购房定金,后悔了,能给退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08 16: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定金交付一方,由于你自己的原因可能收定金的一方不会退还定金。具体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定金退还事宜。
  • 你好,建议与房东协商解决,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收取定金一方不退定金。
  •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相关的原因,导致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 交了购房定金,后悔了,不能给退
  • 法律分析:符合可以退定金的情形的购房定金可以退。下列情况可以要回购房定金:
    1.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2.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可以退定金。
    3.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可以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下列情形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合同,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购房者非法定违约不能签定合同,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开发商违约不能签定合同,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下列情形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合同,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购房者非法定违约不能签定合同,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开发商违约不能签定合同,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双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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