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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对方不赔偿医药费 并找了关系把事情压了下来 变成我方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8 13: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事故认定存在错误,应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或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 可以的 建议收集证据 积极协调即可
  • 您好!如果不是你的责任你可以起诉对方
  • 你方全责不服,三天内申请复核
  • 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责任来认定赔偿,对方全责应承担全部赔偿,对方拒不赔偿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付医药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
    2、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3、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付医药费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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