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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坐公交车从后门上车,被夹紧后,摔倒在站台。是仰倒的,腰部和头后部着地。该如何要求赔偿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8 09: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属于民事纠纷的情况
  • 一般根据过错责任来承担
  •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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