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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方面的问题

起诉离婚 2024-01-08 19: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描述下离婚纠纷的具体情况,以便律师可以及时帮助到您解决。
  • 详述案情,可以专业帮你分析、解决。

  • 1、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纠纷,若双方能就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选择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2、若双方对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其中一项或几项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对一审判决书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需要注意如下相关问题:
    1、若夫妻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若夫妻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
    2、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提交起诉状和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和理由;
    3、诉讼离婚的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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