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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上学期间,校长安排去外地工作

讨薪 2024-01-09 08: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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