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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未装修的毛坯房,已经交付两三年了,但是现在出现了漏水问题,影响楼下这个漏水问题是水管龙头爆裂但是物业也有我家的钥匙,这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个水阀门打开打开,不知道是谁打开的水管阀门阀门装在外面楼道边,请问是谁的责任?

业主维权 2024-01-09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的漏水,保修期内建设方负责(装修时没改变管道情况下),否则根据相邻关系的规定,管道所在户的户主应当承担漏水责任,尽到相邻权的相对义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室内下水管道漏水该谁负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假如房子还未过质保期,家里下水道出现了漏水的情况,则可让物业公司协助找开发方去维修;
    2、假如已经过了两年的保修时间,而且为公共下水道,则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的责任,公共设施可以使用维修基金维修。
    暖气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对于暖气漏水问题,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物业修理。如果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协商解决。
    同时还要注意,暖气是否还是初始开发商交房时提供。如果是业主自行改动过暖气设备的,物业不负责。而且如果业主并未改动暖气的前提下,物业承担自房屋交给业主起初始两个采暖季的供暖保修。
    超过保修期的,物业不负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首先区分漏水原因,如果是下水管漏水或者买的是精装房,那则是直接是物业来负责,因为是原结构的管道,每户业主都已经缴纳过维修基金了的,所以是楼房维修部分的;如果是装修时候做的防水、铺设的水管、排水管,那就是负责装修的装修公司或装修负责人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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