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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莱西的一家公司做了大约半个月的临时工。我切掉了右手食指。现在我捡起来后就不能动了。我要求公司赔偿。该公司表示,临时工没有工伤。是这样吗?

工伤索赔 2024-01-10 06: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工伤赔偿程序:
    1、首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作出工伤的认定;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等;
    3、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待遇以及其他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第一款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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