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16年离婚,儿子归我,闺女归男方,为了孩子我现在还在离婚前的房子住,男方父母经常把我在家的情况给男方说,挑事,我离婚不离家直到2016年农历十月初三,《我和男方同住,但是他在外胡搞》,在十月期间男方被发现,直接去了莱西女方家,今年六月初十他们生了个闺女,又想找儿子,我现在只想在这安心把孩子养大,不想和他们有牵扯,我该怎么办。谢谢

子女抚养 2024-01-10 1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方想离婚,可是舍不得孩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确认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若协商一致的,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且确认子女抚养权时,可以协商双方轮流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想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搜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出轨、与他人同居、赌博或吸毒等恶习的;或者对方经济状况不适合抚养子女的。
    只要是能够证明对方不具有抚养子女条件的证据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