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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桌人过去敬了一下酒,晚上人不在了,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1 19: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因为劝酒导致疾病身亡,可能有责任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没有责任。

  • 法律分析:同一桌喝酒的人出事,其他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其他人没有劝酒,也不存在在其喝酒后开车不加劝阻的情况的,则同桌喝酒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同桌的别人是应当承担一定的在责任的。除非同桌的其他人能证明与自己无关系,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分析:同一桌喝酒的人出事,其他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其他人没有劝酒,也不存在在其喝酒后开车不加劝阻的情况的,则同桌喝酒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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