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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船一个多月了,感觉不适应船上工作和生活,可以直接解除劳务协议吗?

劳务派遣 2024-01-13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在具有以下情形的时候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依据:劳动者在具有以下情形的时候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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