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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号去奶茶店面试 就简单口头交谈了一会儿 店长说做满7天工资按100一天 做不满就80一天 每月15发薪 7号开始试工 做到14号我就提出了不做了 然后他们又以我没有做到过年期间为由不想给我发100一天 每天只算50 并且要下个月15号才发工资 我想尽快拿到钱要怎么办呢

讨薪 2024-01-15 16: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按约定支付工资的
  • 老板不发工资员工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员工在领取仲裁书后的15天之内,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老板不给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讨要工资的方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4、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4、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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