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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广州拆迁户赔的安置房有风险吗

房屋买卖 2024-01-16 13: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买拆迁安置房是有风险的。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 产权不明确:部分安置房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可能还没有完整的产权证书,那么也就是说该栋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还不清晰,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买卖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变成失效买卖合同,那么也就意味着购买人无法获得所买房屋的合法权益。 交易受限:拆迁安置房的购买对象特定,交易时间受限,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此外,安置房的交易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多个环节,时间周期较长。 无法办理贷款:由于安置房的特殊性,银行往往不愿意为这类房产提供贷款服务,需要一次性付清房款。 配套设施不完善:安置房通常位于城市边缘地区,周边配套设施相对较少,如交通、教育、医疗等。 房屋质量难以保证:部分安置房存在房屋质量不达标、建筑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购房者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法律风险:由于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性质,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法律风险,以免发生纠纷。 价格波动:拆迁安置房的价格受到政策、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需要谨慎评估风险,了解相关政策和市场情况,选择可靠的房源和卖家,并签订详细的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议在购房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有: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买卖存在较大风险。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拆迁安置房买卖存在较大风险。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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