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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么亲,我想咨询下护理依赖这个事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22 21: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存在护理依赖以及护理依赖几级,护理期多久,均需要鉴定机构鉴定。
  • 你好,请把需要咨询的问题陈述清楚。
  • 你好,建议你把问题叙述清楚一些
  •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
  • 护理依赖程度及 护理费 的计算
    1、完全护理依赖: 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均需护理者。 赔偿护理费的100%。
    2、大部分护理依赖: 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赔偿护理费的80%。
    3、部分护理依赖: 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赔偿护理费的50%。

  •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均需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100%。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三项需要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80%。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一项需要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50%。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人身损害的护理依赖问题,法院是根据受害人的伤病的情况,结合司法鉴定意见等综合确定。如果五年的护理依赖期限期满后,受害人仍需要护理的,可以另行协商或起诉。至于一审法院判护理依赖五年,二审能否变更,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或者双方调解、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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