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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有个人租房开幼儿园,把许多学生带过来休息的,但这个人欠房租一年多没还,而且合同还没过期,我可以锁门吗?

房屋租赁 2024-01-17 17: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尝试与租客进行沟通,了解为什么欠租,并寻求解决方案。也许对方有困难,可以协商延迟支付或分期偿还。
  • 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准备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先通知一声
  • 你好,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法律分析:欠房租房东锁门是不合法的。租赁行为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一方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一方交纳租金的行为。承租方不交房租,房东应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还不交的,房东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但是,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前,承租人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房东是无权锁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欠房租房东锁门是不合法的。租赁行为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一方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一方交纳租金的行为。承租方不交房租,房东应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还不交的,房东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但是,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前,承租人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房东是无权锁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法律分析:欠房租房东锁门是不合法的。租赁行为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一方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一方交纳租金的行为。承租方不交房租,房东应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还不交的,房东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但是,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前,承租人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房东是无权锁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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