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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30年前结婚时父母提供的单位公房居住,后来该房屋房改办了证是父亲的名字,然后又用老房置换了新房,还是父亲名字,我想问问这房的产权是父母的还是我们全家共有的,谢谢

房屋产权 2024-01-24 17:1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杨律师,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确定产权归属,登记在你父亲名下且在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 不动产产权登记人系房产所有人,但也有除外情形,详询请来电。
  • 需要结合政策还有你手头上的证据综合评估
  • 您好,是您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
  • 应到房管部门办理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 法律分析:目前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一般是夫妻双方准备离婚,双方对房屋的归属已经协商确定,将房屋所有权名称变更为协议取得房产一方的名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可以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也可以变更为双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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