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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有个土地,但是有个邻居就想全部霸占,伙同他家人屡次投诉我们违建,请问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 2024-01-19 09: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需要收集所有与土地相关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合同、土地购买协议、以及任何与土地相关的书面文件。如果有邻居霸占土地的行为,您也应当收集相应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或目击者证言等。
  • 如果邻居试图霸占您的土地并投诉您违建,您尽可能收集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证据,帮助您证明自己的权利。 如果无法通过沟通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咨询律师或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
  • 你好,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报警处理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法律分析:别人强行霸占我家土地,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邻居家占用胡同,如果村里也解决不了,可以公路管理部门投诉,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
    对于违法建筑,公民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首先,要确认邻居的占地行为确实侵犯了自身的利益;其次,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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